劳动保障监察强制执行申请书

    发布时间:2024-02-07 17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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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全椒县人民法院

    申请人: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11341124567520154Y

    地址:全椒县政务中心5号楼3

    法定代表人:    职务: 

    被申请人:滁州市东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
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41124MA2N0Y6B27

    地址: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十字镇凤舞九天西沿街104

    法定代表人:魏东海    职务:执行董事

    案由:拖欠工资

    对被申请人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,我局已于2023616依法对被申请人作出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》(全人社监理〔20239号),并送达被申请人。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,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又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,我单位依法于20231221进行催告后被申请人至今一直未履行。

 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第六十六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五十一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现申请你院强制执行以下行政处理:责令滁州市东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足额支付李昌富工资10000

    1、申请人、被申请人有关材料;

    2、《行政处理决定书》(全人社监理〔20239号);

    3、《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》(全人社监催〔202313号);

    4其他。


    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    2024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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